12月31日前对企业资质进行核查,人员不满足的,将不予以自动延续!

责任编辑:万安网校 2023-06-10 18: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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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对企业资质进行核查,人员不满足的,将不予以自动延续!


  • 2022-12-28 09: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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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兵团住建局发布《关于兵团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由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将于2022年12月31日前对企业资质自动进行动态核查,核查后若企业注册人员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将不予以资质自动延续。


  2023年1月3日起,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文件原文:



  各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要求,现就兵团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于2022年12月31日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自动延期,并上传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企业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用于工程招投标等资质业务范围内的建设活动。


  二、企业通过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款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三、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将于2022年12月31日前对企业资质自动进行动态核查,企业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将注册人员补充齐全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核查后若企业注册人员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将不予以资质自动延续。


  四、2023年1月3日起,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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