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拟奖励18家建企1.2亿余元!其中5家企业每家奖励1000万!

责任编辑:万安网校 2023-06-10 18: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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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拟奖励18家建企1.2亿余元!其中5家企业每家奖励1000万!


  • 2022-06-24 18: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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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拟奖励18家建企1.2亿余元!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建筑业稳增长奖励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建筑业稳增长奖励措施》(深建规〔2022〕5号,以下简称“《奖励措施》”)规定,截止2022年6月13日,共有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8家建筑业企业向我局提出申请。经我局初审,并经相关职能部门复核,上述18家建筑业企业符合奖励条件。


  根据《奖励措施》的有关要求,现将拟奖励企业名单及奖励金额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或来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720A室,邮政编码:518031,传真:83788055,电子邮箱:lvly@zjj.sz.gov.cn)。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留真实姓名、地址或工作单位、有效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情况的,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反映材料上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所有意见和建议,我局将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附件:2021年度建筑业稳增长奖励企业名单及奖励金额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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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建筑业稳增长奖励措施申报指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建筑业稳增长奖励措施》(深建规〔2022〕5号)第五条,为方便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申报,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建筑业稳增长奖励申报指引》,请据此申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6月9日


深圳市建筑业稳增长奖励申报指引


  根据《深圳市建筑业稳增长奖励措施》(深建规〔2022〕5号)第五条制定本指引。


  一、申请条件


  (一)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纳入本市建筑业统计的建筑业企业;


  (二)奖励年度总产值30亿元以上,且增速不低于16%(产值含30亿元,增速含16%,以市统计部门的企业年度总产值统计数据为准);


  (三)奖励年度在本市未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人工资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四)奖励年度未因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及承诺书(见模板);


  (二)近两年(自申报年度起倒推)生产经营状况表(与市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保持一致)。


  上述申报材料均需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请于2022年6月13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递交到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83788301。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二)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市住房和建设部门取消奖励资格,追回奖励资金并与国库系统对账,一年内不受理其相关评优、奖励申请。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企业逾期未提供申报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申报资格。


  (四)本指引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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