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处罚!住建部宣布撤销这些一造注册!

责任编辑:万安网校 2023-06-11 10: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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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处罚!住建部宣布撤销这些一造注册!


  • 2023-01-05 09: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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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看到住建部下发2份一造处罚书,与各位准一级造价工程师们息息相关,详情如下:

  近日看到住建部下发2份一造处罚书,与各位准一级造价工程师们息息相关,详情如下:



  前面我们也提到,拿到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证书后,还需要进行初始注册,注册完成,大家才可以作为一名正式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开始从业。


  注册条件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造价工程师需满足以下注册条件才可以准予注册:


  (一)取得执业资格;


  (二)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不予注册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四)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五)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六)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七)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八)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九)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失效的情况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失效:


  (一)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未被其他单位聘用的;


  (二)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三)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撤销注册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四)对不具备注册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


  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者,也可以在具备注册条件后重新申请注册。


  具体注册细则详情可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中查验清楚,以上对小伙伴们关注的注册申请条件、撤销注册、不予注册的情形作出举例,官方惩罚严格,大家拿到证书一定要遵守法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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