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新政,2023年5月1日正式执行!
责任编辑:万安网校 2023-06-11 11: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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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新政,2023年5月1日正式执行!
2023-04-23 14: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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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人社部、财政部和税务部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3月29日,人社部、财政部和税务部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那2023年1月1日至4月30日的社保费用有没有降低呢?
其实根据人社部2022年发布的《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就明确了: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也就是说,最新发布的政策是跟这个政策相衔接的,换句话说就是社保减免政策继续执行至2024年年底。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征延长至2027年底
3月2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至2027年底。
文件中明确了2点:
1、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长至2024年底
3月27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小微企业、个体户优惠政策延长至2024年底。
文件中明确:
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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