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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五地发布高额补贴政策,最高给30W!
2023-06-10
"这五地发布高额补贴政策,最高给30W!2022-08-01 13:52:4598 为了引进人才,多地放出高额补贴吸引各地人才前来发展,有的补贴高达30万元。 目前,为了引进人才,多地放出高额补贴吸引各地人才前来发展,有的补贴高达30万元。 看看下面这些有你的城市吗? 01、广东南沙 南沙区人才、科技、人社、住建四部门联合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人才复工复产八项措施》。 连续缴纳社保或者个税满3个月即可领取住房补贴,其中: 助理级职称(二建)未满35周岁,2万元/人; 中级职称(一建)未满40周岁,4万元/人;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未满45周岁, 6万元/人。 # 原文链接:http://ftz.gd.gov.cn/zhl/content/post_2969139.html#zhuyao 02、四川巴中 新引进的正高级职称人才,给予25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和每月2000元工作补贴。 完善激励政策新引进人才最高可享25万元安家补助《通知》提出,将强化人才待遇保障。 健全安家补助和工作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新引进的 正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和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1000元的工作补贴(补贴时限36个月)。 对新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每月1000元的工作补贴(补贴时限36个月)。 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实行协议工资、技术入股等激励方式柔性引进人才,并按照有关规定由同级财政给予10万元资金资助。 05、广东江门 晋升为副高、正高职称的,一次性发放2万元、5万元的补贴。 对在我市非公单位工作的技术人员晋升为副高、正高职称的人员,市本级资金一次性发放2万元、5万元的补贴。 同时,我市将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纳入高层次人才评定范围,其中副高可直接认定我市三级高层次人才,正高可直接认定我市二级高层次人才。 # 原文链接: http://www.jiangmen.gov.cn/home/bmdt/content/post_2444214.html 最后,小编想说,全国各市人社部门负责证书补贴标准制定和发放时,标准都不一样。 这和当地的经济有很大关系,所以所在地没有补贴的也不要太沮丧,期待当地的经济蒸蒸日上,好的政策因此早日到来。 如果你现在还不清楚你所在地的政策,可以电话咨询当地人社部门,问问一建、二建、一造、监理之类的证书是否有补贴,怎样的申请流程等。 END"
住建部明令禁止水泥砂浆贴墙砖,9月实施!
"住建部明令禁止水泥砂浆贴墙砖,9月实施!2022-08-01 17:58:006075 住建部明令禁止水泥砂浆贴墙砖,9月实施! 住建部发布公告,禁止水泥砂浆贴墙砖,从9月实施! 2021年12月,住建部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的公告。其中,“饰面砖水泥砂浆粘贴工艺”被列入淘汰目录。 水泥砂浆贴砖工艺已被列入淘汰目录。 水泥砂浆是瓷砖铺贴的传统粘结剂,铺贴采用普通水泥砂浆粘贴瓷砖容易引起陶瓷板空鼓、脱落。 特别是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后因为温度循环和湿度循环,常常见到因为脱落造成的隐患事故。 如今,这一传统铺砖方式却不得不面临“退场”。随着水泥砂浆铺贴工艺被禁止,瓷砖胶、预混合材料等新型粘结剂和干挂、薄贴等施工工艺的普及率会不会进一步提高? 公告指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从业单位要在2022年09月14日后,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这也就意味着,2022年09月14日后所有房屋建筑、基础工程的新开工项目中,将不能继续使用水泥砂浆铺贴瓷砖的施工工艺。 公告还提到,为了保障落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开展对本《目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传统铺砖方式将面临退场,新工艺新材料迎来新风口。 水泥砂浆是瓷砖铺贴的传统粘结剂,其作用是通过水泥水化反应产生的虹吸现象将瓷砖黏住。 这一传统铺贴方式虽然成本较低,应用普遍,但也有不少缺点。 随着我国经济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各行业工业化水平飞速提升,环保、人口、技术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建筑业变革大潮已经来临,装配式建筑发展,建筑工业化变革势不可挡。 在装配式墙面工艺的进步下,水泥砂浆粘贴工艺再也不再是装修的泛泛之选。 以瓷砖胶为例,瓷砖胶瓷砖胶是用于粘贴瓷砖、面砖、地砖等装饰材料的现代装修新材料,具有良好的柔韧性、防水、耐高温、无毒环保,施工简便等优势。 适用于室内外陶瓷墙地砖、陶瓷马赛克的粘贴,也适用于各类建筑物的内外墙面、水池、厨卫间、地下室等的防水层。 瓷砖胶具有高粘结性,其粘结力度能够达到水泥砂浆的3倍,使用过程中只要薄薄的一层就可以,比水泥砂浆要节省空间,如果工艺达标的话,还能减少废料、无有毒的添加物。 因为是满浆贴结,所以也不会出现空鼓、脱落的情况。 水泥砂浆却是靠调整水泥和沙的比例来控制粘结力,粘结强度不容易控制,且需要湿墙,泡砖,支撑等工序,施工步骤繁多,施工效率比较低。 瓷砖胶是经过科学配比的产品,使用时按比例加水调配既可使用,操作简单,容易上手,对施工人员要求不高。 而水泥砂浆对水泥砂灰的配比要求高,因此对施工人员的铺贴经验也有专业要求。 随着水泥砂浆粘贴工艺被淘汰,瓷砖胶、预混合材料等新型粘结剂和干挂、薄贴等施工工艺的应用普及率或许会进一步提高。 END"
该省发布职称申报条件:这2类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该省发布职称申报条件:这2类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2022-07-08 15:41:15200 近日,江西省住建厅印发《江西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和《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明确了部分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近日,江西省住建厅印发《江西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和《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明确了部分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一起来看详情摘要: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社会发展局,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切实做好我省住建领域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了《江西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21日 高级工程师破格条件: 未具备高级工程师学历条件,但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或具备高级工程师学历条件,且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除符合高级工程师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条件外,任现职以来,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自然科学奖三等奖1项以上;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本专业技术领域发明专利2项以上,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需提供专利转化应用证明或针对该专利转化应用所产生经济效益的相关销售、税务等证明材料); 3.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完成国家(行业)标准2项以上; 4.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家级优秀设计奖三等奖1项以上或省(部)级优秀设计奖一等奖2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5.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省级优质工程奖(金奖)3项以上; 6.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或江西省专利奖(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1项以上。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社会发展局,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切实做好我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了《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21日 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破格条件: 未具备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学历条件,但取得工程师(含非国有企业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或具备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学历条件,且取得工程师(含非国有企业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除符合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条件外,任现职以来,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 1.市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并获得一级奖励证书; 2.专业技术类省(部)级三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并获得一级奖励证书;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本专业发明专利1项,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ND"
住建局:7月15日起,项目经理、总监未在新平台APP端打卡的,最严予以停工!
"住建局:7月15日起,项目经理、总监未在新平台APP端打卡的,最严予以停工!2022-07-08 16:54:16152 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管一体化平台升级应用的通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管一体化平台升级应用的通知 各区住建局、广州市空港委国土规划建设局,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散装水泥与建筑节能管理中心,各混凝土生产企业、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各项目有关单位: 为实现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含管廊工程)(下称“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疫情防控的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管控,推动市区两级统一标准化及质量、安全、消防、人防融合监管,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监管效率,我局对现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管一体化平台(下称“一体化平台”)及相应专项系统进行了升级融合优化,现就推广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2022年7月15日起,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和项目参建企业等单位,均应运用一体化平台,对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疫情防控等专项进行管理。 二、主要功能 根据主管部门、监督机构、项目参建企业等不同使用对象,一体化平台提供不同功能界面,包括:一体化平台总控端、监管端和企业端,分别提供PC版和APP版。其使用对象和系统功能如下: (一)一体化平台总控端 1.使用对象:市、区两级住建部门的分管领导,处(科)室负责人。 2.系统功能:供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同时使用,通过监管大屏以一张图的方式在线查看所辖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总体情况、各类专题分析统计及清单、工程建设全周期全要素详细信息、智慧工地接入实时监控现场情况,包括基坑、起重机械、扬尘噪音实时监测等。通过视频监控、移动连线等远程监管手段,实现对全市、区在建工程的总体监管和指挥调度,并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开展联单处置。 (二)一体化平台监管端 1.使用对象:市区两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技术部门、监督部门、分管领导和站领导。 2.系统功能:提供“数字底图”全面动态协同掌握在建工程基础性和关联性信息,包括安全专项(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深基坑等危大工程)、质量专项(质量检测、混凝土追踪等)、文明施工专项(视频、扬尘噪音等),通过智慧工地接入实时监控现场情况和参建单位履职管理,支持开展工程风险全过程管控。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消防人防及其他专项监督进行全流程支持,包括监督准备(收案委派、监督计划、监督告知等)、监督检查(整改通知、违规记分、警示约谈等)、监督收尾(安全评定、竣前检查、监督报告等),及对工程的总体情况量化评价。 (三)一体化平台企业端 1.使用对象: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参建企业主要管理人员。 2.系统功能:管理工地现场人员、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事项,采集项目信息、状态、定位等信息,及时上报和更新形象进度、危大工程和疫情防控信息上报,按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程、建筑工程智慧工地技术规程等要求进行视频监控、扬尘噪声、起重机械、深基坑等在线监测设备的接入,并按规定开展风险动态管理,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配合监管部门完成问题整改反馈等监督协同工作(详见附件3)。 三、使用要求 (一)对项目参建企业的使用要求 1.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2022年4月开展的工程质量监管平台试运行过程中,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使用的质监APP、穗建APP停用,改为统一使用广州住建APP,苹果用户可在应用市场下载使用,安卓用户可在http://183.6.145.40:8003下载。 2.施工许可证下发后限期完成的首次监管要求。 (1)施工许可证下发10日内,在一体化平台完成工地绑定,并首次上报工地类别、状态、工程定位、形象进度、危大工程、施工围蔽、车辆出入口、洗车槽等相关基本信息。 (2)施工许可证下发30日内,在一体化平台完成视频监控和扬尘噪声监测设备的接入,监控视频的接入标准严格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程》执行,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扬尘噪声信息接入指引》进行对接并传输实时数据。 (3)在起重机械设备入场及作业前3日报送实施作业计划(包含安装、附墙、顶升、加节、降节、拆卸等危险性较大作业),入场的起重机械设备应配置安全监控系统,未配置安全监控系统或者虽配置安全监控系统但未与“一体化平台”对接实时监测数据的起重机械不得入场使用。严格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20〕216号),对关键节点核心作业步骤要求“双确认制”。 3.施工过程中,项目参建企业例行完成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及监督协同工作。 (1)按系统要求更新工程形象进度,以及施工围蔽、洗车槽、施工外架的照片、视频及相关情况。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实时更新上报危大工程、超危大工程风险隐患。 (2)及时上传、更新施工BIM模型及施工场布CAD图纸,并充分保障视频监控、扬尘噪声、起重机械、深基坑等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与数据传输。 (3)项目总监、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审核添加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申请,并在APP端每周进行一次施工现场打卡。 (4)在5日内完成整改通知书的回复处理工作,上传整改内容及相关证明资料,落实问题闭环处理。 (5)及时上报建筑材料进场采集信息。建设、施工单位按要求登记建筑材料进场信息,定期对填报信息及审核情况进行复核;监理单位要对建设、施工单位填报的信息严格把关,建设、施工单位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虚报。 4.惩戒措施。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程信息及相关监测设备首次上报的,项目总监、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未在APP端每周进行一次施工现场打卡的,未及时更新工程施工状态及危大工程状态的,未按系统要求上传施工BIM模型、场布CAD图纸的,未按文明施工要求上传施工围蔽、公益广告、扬尘防治公示信息牌等照片的,上报不实的工程信息且问题性质较严重的,以及视频监控设备连续3日不可视或者连接不通、扬尘噪声监测设备连续3日未传输监测数据、起重机械未按要求接入实时监测数据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的项目企业,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惩戒,对项目和企业诚信量化评价扣分,对于长期不整改的项目,监督员应依法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并进行行政处罚。 5.现有部分专项系统功能升级。 (1)7月2日起,原广州市混凝土质量追踪和动态监管系统停用,各混凝土生产企业需在“广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数据全程实时监管系统”中录入混凝土流水号生产信息并每车打印运输单。各施工、监理单位使用广州住建APP和新芯片完成混凝土收货、试块制作、芯片植入以及送检工作。旧芯片试块应在7月31日前完成送检,逾期检测单位将无法收样。 (2)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综合平台相关标准的通知》,启用新混凝土芯片标准,各项目应使用符合新标准的混凝土芯片。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完整植入新混凝土芯片(含内外卡)的,各检测单位不得收样。 (3)原混凝土质量追踪系统的《混凝土生产质量信息登记回执》取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对混凝土每车次进行收货,按规范要求抽样送检,完整植入新型混凝土芯片。系统将根据各项目混凝土收货及送检数据形成的《混凝土使用和送检情况表》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各监督机构在工程验收时审核工程混凝土送检情况。系统切换期间仍处于混凝土工程施工阶段的项目,系统切换前的混凝土施工资料提供《混凝土生产质量信息登记回执》,切换后的提供《混凝土使用和送检情况表》。 (4)原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停用,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综合平台相关标准的通知》要求,做好和新平台的对接工作,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内完成平台切换,检测数据上传至新平台,平台启用新型防伪水印、防伪二维码(详见附件4)。 (5)7月3日起,全市房屋建筑和管廊工程26类进场材料(详见附件5)全部使用二维码见证送检。在新系统完成相关见证送检操作,各检测单位应按要求在系统验证见证人信息后方可进行收样。 (二)对监督人员的使用要求 1.对工程项目首次纳入监管后企业上报的责任落实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信息包括工程类别、状态、定位、形象进度、危大工程、施工围蔽、车辆出入口、洗车槽、施工外架等。核实项目监控视频、扬尘噪声、起重机械在线监测设备是否正常接入并传输数据。对于未完成信息上报和设备接入的在建工程下发整改要求,对于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信用惩戒。 2.日常监管过程中的履职要求。一体化平台后台将记录每位监督员的日常监管履职行为并进行打分排名,每月将履职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发文通报。监督员落实监督责任的具体要求如下: (1)按规定频次对监督项目监督并签到,填报监督检查信息,通过系统对各类检查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及时查看和确认企业整改回复及整改资料。 (2)每周至少1次通过工地视频查看所辖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情况,检查工地视频是否正常运行。 (3)每月复核企业上报的形象进度、工程状态、危大工程、超危大工程风险隐患、施工围蔽、车辆出入口、洗车槽、施工外架等信息更新情况,对于没有没有及时更新信息的在建工程下发整改要求,对没有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进行信用惩戒。 (4)每月结合工地现场实地检查情况,主动更新工程形象进度、工程状态,并对不满足智慧工地接入要求的在建工程下发整改,严格按规定开展风险管控。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监管责任。市、区两级住建部门要以一体化平台升级应用为契机,提高站位,积极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多措并举做好指挥调度,动真碰硬强化监督指导,层层深化监管责任。定期通报监督执法人员履职情况及排名,督促相关人员充分使用一体化平台完成信息流转、巡视检查、联单执法、整改监督等工作,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二)完善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市、区两级住建部门要统筹建筑工程参建企业积极使用一体化平台保障监管数据的实时性、有效性和真实性,完善多方协同监管工作机制,督促参建企业按照监管要求加强信息化系统应用,完成数据采集上传、工程信息更新、物联设备接入、风险隐患排查、监督整改反馈等工作,压紧压实参建企业主体履职责任。 (三)平稳过渡,及时咨询反馈。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关于运用“建设云APP”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21〕341号)与本通知不相符的地方,以本通知内容为准。在建工程的参建企业人员可通过QQ群(365820094、902659174、820651098)咨询反馈相关技术问题;市、区两级住建部门人员可通过政务邮箱(zhuwenqiang@gz.gov.cn)对一体化平台其他未尽事项进行政策咨询;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监测与研究中心负责技术咨询(zajs@g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一体化平台总控端操作指引(略) 2.一体化平台监管端操作指引(略) 3.一体化平台企业端操作指引 4.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示例 5.26类需使用系统进行见证送检的进场材料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9日 END"
省厅:300万元以上工程应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已开工未提供的应在30日内补齐
"省厅:300万元以上工程应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已开工未提供的应在30日内补齐2022-07-08 17:10:03140 7月6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对<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7月6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对<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明确:文件原文:关于对《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范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行为,参照河南、四川、安徽、云南以及深圳等地先进做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相关单位、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8月6日前反馈。为便于及时沟通对接,修改意见和建议要注明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sangshuai@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1-51765156 附件:附件: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6日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END"
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检查近三年来新获批的企业执业注册人员配备达标情况!
"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检查近三年来新获批的企业执业注册人员配备达标情况!2022-07-07 18:39:51289 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检查近三年来新获批的企业执业注册人员配备达标情况,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济建建管字〔2022〕11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设执业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和《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和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注册地在本市的建筑业企业,本市辖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业从业人员。 二、检查内容 (一)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对市场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处罚以及信用惩戒情况,包括检查记录和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核查、处罚处理记录以及不良信息录入情况。 2.对进场招标的房建建筑工程监督情况、执法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收到的投诉处罚处理记录。 3.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情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情况等。 (二)市场各方主体 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市级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监理企业和在市级项目从业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本辖区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注册地在本辖区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在本辖区从业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 检查以下事项: 1.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重点检查近三年来新获批的企业执业注册人员配备达标情况,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只检查最低等级资质企业,重点检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工程监理企业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资质企业。 2.工程承发包情况。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出借资质、违法分包、超资质、超执业师执业范围承接工程等违法违规情况。 3.施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而提前开工或取得施工许可后建设条件发生变化、延期开工、中止施工、履行承诺等行为进行检查。 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持证上岗、在岗履职、实名制考勤、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清单、工资发放情况,核查是否存在违规“挂证”行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等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在岗履职、实名制考勤情况。 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一书两金一户一卡一牌”落实情况,实名制更新率、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情况,建设单位按要求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情况。 6.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重点检查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信息真实性、招标文件的合规性情况。 三、检查要求 (一)做好准备。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科室专人对接,认真做好配合工作,请确定1名工作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于7月4日前报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邮箱sjwjzyglc@jn.shandong.cn。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参照上述检查内容,结合本辖区实际开展2022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以企业或项目为单位填写检查记录表(附件3-附件6)。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在检查中要严格落实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有关要求,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行为监管,及时消除有关违法违规隐患,在执法时尽量采取信用惩戒等非经济处罚手段,坚决避免“以罚代管”。 (二)严格程序。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要通过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网址http://59.206.216.164:8080/succezbi),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监管平台账号、操作等相关问题请与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对接),并应于检查结束后,及时在平台录入检查结果。 (三)时间安排。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于7月20日前完成检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7)和已检查企业、项目名单报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邮箱sjwjzyglc@jn.shandong.cn。 (四)强化督导。7月20日后,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对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抽查企业和项目台账、抽查记录表和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核查、处罚处理等情况。督导检查后,将根据检查情况对各区县进行排名,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邱 勇 61378818(建筑施工企业) 陈宣舟 61378816(工程监理企业) 张 卫 61378819(注册建造师) 王新震 68967002 (招标代理机构) 李 强 61378868 (农民工工资) 附件1.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联络人 2.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 3.施工企业(含装饰装修企业)检查记录表 4.监理企业检查记录表 5.招标代理机构检查记录表 6.项目检查记录表 7.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ND"
住建局发文通知:7月15日起,项目经理未在新平台APP端打卡的最严予以停工!
"住建局发文通知:7月15日起,项目经理未在新平台APP端打卡的最严予以停工!2022-07-12 15:16:29267 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通知:7月15日起,项目经理未在新平台APP端打卡的最严予以停工。 广州市住建局发布通知:7月15日起,项目经理未在新平台APP端打卡的最严予以停工,详情如下: 各区住建局、广州市空港委国土规划建设局,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散装水泥与建筑节能管理中心,各混凝土生产企业、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各项目有关单位: 为实现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含管廊工程)(下称“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疫情防控的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管控,推动市区两级统一标准化及质量、安全、消防、人防融合监管,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监管效率,我局对现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管一体化平台(下称“一体化平台”)及相应专项系统进行了升级融合优化,现就推广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2022年7月15日起,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和项目参建企业等单位,均应运用一体化平台,对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疫情防控等专项进行管理。 二、主要功能 根据主管部门、监督机构、项目参建企业等不同使用对象,一体化平台提供不同功能界面,包括:一体化平台总控端、监管端和企业端,分别提供PC版和APP版。其使用对象和系统功能如下: (一)一体化平台总控端 1.使用对象:市、区两级住建部门的分管领导,处(科)室负责人。 2.系统功能:供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同时使用,通过监管大屏以一张图的方式在线查看所辖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总体情况、各类专题分析统计及清单、工程建设全周期全要素详细信息、智慧工地接入实时监控现场情况,包括基坑、起重机械、扬尘噪音实时监测等。通过视频监控、移动连线等远程监管手段,实现对全市、区在建工程的总体监管和指挥调度,并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开展联单处置。 (二)一体化平台监管端 1.使用对象:市区两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技术部门、监督部门、分管领导和站领导。 2.系统功能:提供“数字底图”全面动态协同掌握在建工程基础性和关联性信息,包括安全专项(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深基坑等危大工程)、质量专项(质量检测、混凝土追踪等)、文明施工专项(视频、扬尘噪音等),通过智慧工地接入实时监控现场情况和参建单位履职管理,支持开展工程风险全过程管控。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消防人防及其他专项监督进行全流程支持,包括监督准备(收案委派、监督计划、监督告知等)、监督检查(整改通知、违规记分、警示约谈等)、监督收尾(安全评定、竣前检查、监督报告等),及对工程的总体情况量化评价。 (三)一体化平台企业端 1.使用对象: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参建企业主要管理人员。 2.系统功能:管理工地现场人员、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事项,采集项目信息、状态、定位等信息,及时上报和更新形象进度、危大工程和疫情防控信息上报,按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程、建筑工程智慧工地技术规程等要求进行视频监控、扬尘噪声、起重机械、深基坑等在线监测设备的接入,并按规定开展风险动态管理,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配合监管部门完成问题整改反馈等监督协同工作(详见附件3)。 三、使用要求 (一)对项目参建企业的使用要求 1.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2022年4月开展的工程质量监管平台试运行过程中,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使用的质监APP、穗建APP停用,改为统一使用广州住建APP,苹果用户可在应用市场下载使用,安卓用户可在http://183.6.145.40:8003下载。 2.施工许可证下发后限期完成的首次监管要求。 (1)施工许可证下发10日内,在一体化平台完成工地绑定,并首次上报工地类别、状态、工程定位、形象进度、危大工程、施工围蔽、车辆出入口、洗车槽等相关基本信息。 (2)施工许可证下发30日内,在一体化平台完成视频监控和扬尘噪声监测设备的接入,监控视频的接入标准严格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程》执行,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扬尘噪声信息接入指引》进行对接并传输实时数据。 (3)在起重机械设备入场及作业前3日报送实施作业计划(包含安装、附墙、顶升、加节、降节、拆卸等危险性较大作业),入场的起重机械设备应配置安全监控系统,未配置安全监控系统或者虽配置安全监控系统但未与“一体化平台”对接实时监测数据的起重机械不得入场使用。严格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20〕216号),对关键节点核心作业步骤要求“双确认制”。 3.施工过程中,项目参建企业例行完成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及监督协同工作。 (1)按系统要求更新工程形象进度,以及施工围蔽、洗车槽、施工外架的照片、视频及相关情况。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实时更新上报危大工程、超危大工程风险隐患。 (2)及时上传、更新施工BIM模型及施工场布CAD图纸,并充分保障视频监控、扬尘噪声、起重机械、深基坑等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与数据传输。 (3)项目总监、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审核添加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申请,并在APP端每周进行一次施工现场打卡。 (4)在5日内完成整改通知书的回复处理工作,上传整改内容及相关证明资料,落实问题闭环处理。 (5)及时上报建筑材料进场采集信息。建设、施工单位按要求登记建筑材料进场信息,定期对填报信息及审核情况进行复核;监理单位要对建设、施工单位填报的信息严格把关,建设、施工单位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虚报。 4.惩戒措施。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程信息及相关监测设备首次上报的,项目总监、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未在APP端每周进行一次施工现场打卡的,未及时更新工程施工状态及危大工程状态的,未按系统要求上传施工BIM模型、场布CAD图纸的,未按文明施工要求上传施工围蔽、公益广告、扬尘防治公示信息牌等照片的,上报不实的工程信息且问题性质较严重的,以及视频监控设备连续3日不可视或者连接不通、扬尘噪声监测设备连续3日未传输监测数据、起重机械未按要求接入实时监测数据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的项目企业,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惩戒,对项目和企业诚信量化评价扣分,对于长期不整改的项目,监督员应依法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并进行行政处罚。 5.现有部分专项系统功能升级。 (1)7月2日起,原广州市混凝土质量追踪和动态监管系统停用,各混凝土生产企业需在“广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数据全程实时监管系统”中录入混凝土流水号生产信息并每车打印运输单。各施工、监理单位使用广州住建APP和新芯片完成混凝土收货、试块制作、芯片植入以及送检工作。旧芯片试块应在7月31日前完成送检,逾期检测单位将无法收样。 (2)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综合平台相关标准的通知》,启用新混凝土芯片标准,各项目应使用符合新标准的混凝土芯片。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完整植入新混凝土芯片(含内外卡)的,各检测单位不得收样。 (3)原混凝土质量追踪系统的《混凝土生产质量信息登记回执》取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对混凝土每车次进行收货,按规范要求抽样送检,完整植入新型混凝土芯片。系统将根据各项目混凝土收货及送检数据形成的《混凝土使用和送检情况表》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各监督机构在工程验收时审核工程混凝土送检情况。系统切换期间仍处于混凝土工程施工阶段的项目,系统切换前的混凝土施工资料提供《混凝土生产质量信息登记回执》,切换后的提供《混凝土使用和送检情况表》。 (4)原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停用,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综合平台相关标准的通知》要求,做好和新平台的对接工作,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内完成平台切换,检测数据上传至新平台,平台启用新型防伪水印、防伪二维码(详见附件4)。 (5)7月3日起,全市房屋建筑和管廊工程26类进场材料(详见附件5)全部使用二维码见证送检。在新系统完成相关见证送检操作,各检测单位应按要求在系统验证见证人信息后方可进行收样。 (二)对监督人员的使用要求 1.对工程项目首次纳入监管后企业上报的责任落实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信息包括工程类别、状态、定位、形象进度、危大工程、施工围蔽、车辆出入口、洗车槽、施工外架等。核实项目监控视频、扬尘噪声、起重机械在线监测设备是否正常接入并传输数据。对于未完成信息上报和设备接入的在建工程下发整改要求,对于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信用惩戒。 2.日常监管过程中的履职要求。一体化平台后台将记录每位监督员的日常监管履职行为并进行打分排名,每月将履职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发文通报。监督员落实监督责任的具体要求如下: (1)按规定频次对监督项目监督并签到,填报监督检查信息,通过系统对各类检查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及时查看和确认企业整改回复及整改资料。 (2)每周至少1次通过工地视频查看所辖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情况,检查工地视频是否正常运行。 (3)每月复核企业上报的形象进度、工程状态、危大工程、超危大工程风险隐患、施工围蔽、车辆出入口、洗车槽、施工外架等信息更新情况,对于没有没有及时更新信息的在建工程下发整改要求,对没有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进行信用惩戒。 (4)每月结合工地现场实地检查情况,主动更新工程形象进度、工程状态,并对不满足智慧工地接入要求的在建工程下发整改,严格按规定开展风险管控。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监管责任。市、区两级住建部门要以一体化平台升级应用为契机,提高站位,积极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多措并举做好指挥调度,动真碰硬强化监督指导,层层深化监管责任。定期通报监督执法人员履职情况及排名,督促相关人员充分使用一体化平台完成信息流转、巡视检查、联单执法、整改监督等工作,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二)完善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市、区两级住建部门要统筹建筑工程参建企业积极使用一体化平台保障监管数据的实时性、有效性和真实性,完善多方协同监管工作机制,督促参建企业按照监管要求加强信息化系统应用,完成数据采集上传、工程信息更新、物联设备接入、风险隐患排查、监督整改反馈等工作,压紧压实参建企业主体履职责任。 (三)平稳过渡,及时咨询反馈。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关于运用“建设云APP”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21〕341号)与本通知不相符的地方,以本通知内容为准。在建工程的参建企业人员可通过QQ群(365820094、902659174、820651098)咨询反馈相关技术问题;市、区两级住建部门人员可通过政务邮箱(zhuwenqiang@gz.gov.cn)对一体化平台其他未尽事项进行政策咨询;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监测与研究中心负责技术咨询(zajs@g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一体化平台总控端操作指引(略) 2.一体化平台监管端操作指引(略) 3.一体化平台企业端操作指引 4.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示例 5.26类需使用系统进行见证送检的进场材料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9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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