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类人员可直接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建造师对应职称!

2023-06-10

"这两类人员可直接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建造师对应职称!2022-10-10 17:47:14197                                                           近日,广东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近日,广东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申报与评审时间  2022年度全省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1月至3月,2023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  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社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  (二)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部分人员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1、港澳台专业人才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后首次申报评审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0年、7年和2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5年、12年和7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  2、对于引进到粤东西北地区或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骨干,具有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外籍和港澳台专业人才,可参照粤人社规〔2019〕38号文有关规定直接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  3、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高级职称时,任职年限可在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基础上放宽1年。  职业资格对应职称  一级建造师对应工程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对应助理工程师 。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精神,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等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我省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时间  2022年度全省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1月至3月,2023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经备案的时间安排推进。  二、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一)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二)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2022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年度要求。  (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四、申报途径和材料  (一)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各级人社部门要专门设立职称申报点,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省直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自由职业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推荐)后直接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领域,可探索对职称评审证明材料试行告知承诺制,由个人作真实有效的书面承诺,经用人单位确认后替代证明。  (四)除另有规定的行业或地区外,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同时提交申报电子材料。  (五)职称评审使用省人社厅统一制作的表格,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五、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 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核。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受理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不符合申报条件。  2. 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 不符合填写规范。  4. 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 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 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评审组织要求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  各级人社部门应优化完善本地区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并在门户网站发布本地区职称评审委员会清单,列明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名称、评审专业、层级、受理评审人员范围和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单位、窗口地址、联系方式等。  职称评审委员会应按照国家和省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调整评审专家,并报所属人社部门备案。首次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或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人员数量较少、难以组建评委专家库的,可吸纳相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或本专业领域资深专家担任评审专家。新入库的评审专家需经评委会组建单位组织培训后,方可从事职称评审工作。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  职称评审委员会应按照国家和省评审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结合本行业人才评价特点,创新评价方式,对申报人的品德、业绩、能力进行客观综合评价,提高评审质量。要及时做好评后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社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  高校、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结果由单位自主审核确认,报送对应人社部门备案。  (二)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八、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和规则,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严格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  (二)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管,实行评审中巡查、随机抽查和评审后复查、倒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要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职称投诉举报渠道,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及时报告核查结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原则上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负责监管服务。广州地区的省属自主评审单位由省人社厅负责监管服务。  省人社厅将联合省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开展职称评审专项巡查。各地、各单位应组织开展职称评审质量自查工作。  (三)压实工作责任。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不得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规定。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九、其他要求  (一)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乎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切身利益,也是职称制度改革成果落实落地的具体工作。做好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责任重大、政治要求高,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守牢风险底线,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风险,确保职称领域无负面舆情,保障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平稳开展。  (二)助力“稳就业”“保居民就业”。  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全省职称申报点体系,结合本地区实际,可将职称申报点设置在有能力承接申报审核工作的窗口部门或行业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职称申报点兜底服务功能,畅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中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各高校要完善就业指导教师职称评审机制,将相关业绩纳入高校教师评价指标。有条件的高校可将就业指导教师职称评审纳入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体系。  (三)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各地要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831号)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实施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加快我省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涉农科技、规划、建设类等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前,应有一定期限的服务农村经历,具体要求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结合行业实际研究提出。  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9〕35号)精神,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高级职称时,任职年限可在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基础上放宽1年。  (四)进一步构建完善开放的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体系。  根据《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8号)及有关政策规定,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可按自愿原则申报评审我省所有系列(专业)的职称。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不作要求,其在港澳台或国外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作为有效工作经历,取得的业绩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港澳台专业人才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后首次申报评审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0年、7年和2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5年、12年和7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对于引进到粤东西北地区或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骨干,具有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外籍和港澳台专业人才,可参照粤人社规〔2019〕38号文有关规定直接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  (五)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  省相关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5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贯通评审可单独组织实施或结合常规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推进。地市人员应按规定程序申报,经地市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六)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职称评审工作。  各级人社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要研究制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方案,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员宣传引导、防疫物资储备和场地消毒,积极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防控工作,保障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申报评审各环节作出合理安排,最大限度落实“不见面”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专家评委培训可通过网络开展,面试答辩可采取远程网络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要公布咨询电话,鼓励通过电子邮箱、快递邮寄等接收申报材料。对于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业务,要合理统筹安排,减少办事人员等待时间,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七)加快推进职称评价信息化建设。  按照工作部署,省人社厅将对全省职称管理平台进行整体升级改造。有条件的地市和行业可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加大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研发本地、本行业的职称评审系统,进一步提高职称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利服务。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关于2022年度职称评审具体工作的政策问答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9月7日                                     END"

工程监理未来发展前景 2023中国工程监理行业投资调查

2023-06-10

"工程监理未来发展前景 2023中国工程监理行业投资调查2023-06-06 16:39:2515                                                           报告研究框架全面、严谨,分析内容客观、公正、系统,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市场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工程监理是一种有偿的工程咨询服务;是受甲方委托进行的;监理的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合同及文件;监理的准则是守法、诚信、公正和科学;:监理目的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基建大项目投资带动作用明显  工程监理受益于基建项目。国家统计局4月19日消息,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司长翟善清表示,一季度,基建和制造业投资支撑有力,大项目投资带动作用明显,高技术产业投资快速增长,社会领域投资增势良好。  具体而言,翟善清表示,一季度,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8.8%,拉动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个百分点。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7.0%,拉动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个百分.点。  此外,-季度,计划总投资亿元及以上项目投资同比增长12.3%,增速比全部固定资产投资高7.2个百分点,拉动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3个百分点。社会领域投资同比增长8.3%,增速比1-2月加快0.2个百分点。  根据中研普华研究院《2023-2028年帼工程监理行业发展前景及投资风险预测分析报告》:  开年以来,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积极因素不断增多,投资也在不断加码。  数据显示,一季度,投资稳定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1%,基础设施、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8.8%、7.0%。  国家发改委政研室副主任兼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季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42个,总投资2803亿元,其中审批35个,核准7个,主要集中在.高技术、能源、水利等行业。其中,3月份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7个,总投资104亿元,主要集中在高技术等行业。  “当前,第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达到5.1%,高于GDP增长率。基建投资自2 022年以来一直维持一个增长状态,第一季度同比增长10.82%,成为维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主力军。相较来说,制造业投资还没有完全激活,房地产投资仍是投资的最大拖累因素。”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主要成员刘清在CMF月度论坛上表示。  从房地产投资来看,支持房地产投资企稳的积极因素是存在的,现在已经有了-些迹象,良性循环在形成中,比如拿地、开工、竣工、销售、乃至于投资都在逐步地企稳,按照各自的节奏在反弹。不过,仍处在较缓慢的进程中。  相对来说,民间投资正在承担起更大的作用。  民间投资支持力度增强  “在前期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固定资产投资基本保持比较活跃的态势,基建投资还是一个推动增长的重要的支撑力量,一批补短板、强功能、立长远、惠民生的项目在有序地实施,呈现出一种淡季不淡的态势。”华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王军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其中,基建项目开工建设速度比较快,是财政支持提前发力,以及处在“十四五”期间,一些重大优质项目储备比较充足共同形成的。  一个亮点是,民间投资动力不断增强。  去年10月,国家发改委出台文件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其中特别提到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重点建设任务。孟玮介绍,从进展情况看,”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重点领域任务已细化分解到具体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去年以来各地推介的5万余个项目中超过9000个吸弓|到民间资本参与,涉及民间投资2.9万亿元;发布推广24个典型案例,支持通过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盘活项目。  按照安排,发改委将加强统筹谋划和系统部署,建立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机制,做好工作调度,常态化推进重点项目,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推进格局。  同时,加强信息发布和引导,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积极向民间资本推荐吸引力强的项目。同时,推动各地及时解决项目公开推介、引进民间资本过程中的问题,明确支持措施,做好相关服务,为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  对吸引到民间资本参与的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推动加快项目审核备、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手续办理,落实各项建设条件。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降低民间资本参与新建项目面临的前期工作复杂等困难。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改委专门]明确,不得以所有制性质作为选择标准,不得以企业规模、注册地址、当地纳税贡献等因素作为主要评标条件。在安排各类政府性投资资金时,对民间资本一视同仁,继续通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支持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  在资金上,也有相关安排,要求推动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的信贷支持。鼓励民间资本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等方式盘活自身资产,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提升投资积极性。  对于优秀案例,在全国层面加以复制推广,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通过建机制、强服务、重前期、优环境、促融资、抓示范等工作,使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到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中来。”孟玮表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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